政策法规

当前位置:首页 > 法规标准 > 政策法规

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:建设提供光伏发电、储能、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

来源: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:2023-05-18 被阅读:973

5月17日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》。

《实施意见》)强调:

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。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模式。提升新建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,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,鼓励新售新能源汽车随车配建充电桩具备有序充电功能,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。鼓励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(V2G)、光储充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,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,建设提供光伏发电、储能、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。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,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。

Copyright © 2023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光伏协同创新产业联盟 版权所有
嘉兴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中心 提供技术支持
备案号:浙ICP备2021024437号-2
浙公网安备 3304110200049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