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
当前位置:首页 > 法规标准 > 政策法规

国家能源局: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

来源:http://www.gfcylm.org.cn 发布时间:2024-09-09 被阅读:708

近日,国家能源局印发《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》的通知,通知指出,对风电(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)、太阳能发电(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)、生物质发电、地热能发电、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,以及2023年1月1日(含)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,核发可交易绿证。

绿证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平台开展交易,目前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,以及北京、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单独交易;依托北京、广州、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,依托各省(区、市)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省内绿色电力交易。

Copyright © 2023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光伏协同创新产业联盟 版权所有
嘉兴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中心 提供技术支持
备案号:浙ICP备2021024437号-2
浙公网安备 33041102000494号